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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oduct Center(西安輔料)藥用羧甲纖維素鈉
貨號 | 111 | 規格 | 20k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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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貨周期 | 現貨 | 主要用途 | 填充劑 崩解劑 |
應用領域 | 醫療衛生 |
(西安輔料)藥用羧甲纖維素鈉
(西安輔料)藥用羧甲纖維素鈉
[9004-32-4] 本品為纖維素在堿性條件下與鈉作用生成的羧甲纖維素鈉鹽。按干燥品計算,含Na應為6.5%~9.5%。 【性狀】本品為白色至微黃色纖維狀或顆粒狀粉末。 本品在水中溶脹成膠狀溶液,在中不溶。 【鑒別】取本品1g,加溫水50ml,攪拌使擴散均勻,制成膠體溶液,放冷,備用。 (1)取上述溶液10ml,加硫酸銅試液1ml,即生成藍色絮狀沉淀。 (2)取上述溶液5ml,加等體積氯化鋇試液,即生成白色沉淀。 (3)取上述溶液,顯鈉鹽的火焰反應(通則0301)。 【檢查】黏度 取本品適量,按照標示項下要求標明的條件配制溶液,釆用規定的測定條件,依法測定(通則0633第三法),應為標示黏度的75%~140%。
事實上,2013年2月起執行的《加強藥用輔料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有關規定》)已經要求地方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加強藥用輔料生產監管。對本行政區域內藥用輔料生產企業開展日常監督,或根據在藥品制劑生產企業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,對藥用輔料生產企業進行延伸檢查。
《有關規定》還提出,要重點檢查藥用輔料生產是否符合《藥用輔料生產質量管理規范》,是否嚴格控制原材料質量,是否按照核準或備案的工藝進行生產,是否建立完善批號管理制度和出廠檢驗制度。對不接受檢查的,藥品制劑生產企業不得使用其生產的藥用輔料。